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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贪小便宜,想着免费领点东西,谁知道他们拿我手机号去干这个……”得知自己的手机号被用于注册大量网络账号后,受害者后悔不已。
2023年7月,被告人姜某某知晓做“地推”可以赚钱,便进入一个从事“地推”的微信群学习,群成员均系从事“地推”的人员,通过几天时间了解到做“地推”的操作流程,即摆地摊以免费发放纸巾、面条等礼品为噱头,获取他人手机号码及验证码,注册快手、抖音、京东等APP账号,再将注册新账号信息发布在“高价回流群”等微信群中进行销售,群内上家以一个账号10-3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收购。
起先,姜某某只是独自一人从事“地推”,后来相继邀约被告人杨某某、张某某共同从事“地推”,在多个乡镇集市流动作案,专门以中老年群体为目标,利用他们防范意识较弱的特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因“免费送礼”活动引发大量群众聚集,引起巡逻民警注意。民警在了解情况过程中,发现送礼品要求群众提供手机号和验证码的行为十分可疑,随即展开现场调查,并将其当场抓获。经查,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三人通过上述方式非法获取并出售快手、抖音等APP账号获利上万元。 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以免费发放纸巾、面条等礼品为噱头,骗取他人手机号码及验证码,贩卖给他人注册各类APP账号,或者注册各类APP账号后贩卖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办案检察官说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精准把握了部分中老年人爱贪小便宜的心理,以“免费送礼”为幌子实施犯罪。许多受害老年人直到案发仍不知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用于注册网络账号,甚至还可能会被用于其他违法活动。这起案件警示我们,要特别加强对中老年群体的个人信息保护宣传,帮助他们树立“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的意识,同时要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此类针对弱势群体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来源:赤水检察 文稿丨唐冰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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